依「屏東縣鹽埔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第26條,本鄉鄉民使用本鄉納骨堂,於納骨堂啟用日起五年內,依收費標準(本鄉價格)減收二成,將於本(108)年10月2日截止,鄉民如有公墓起掘晉塔或他館遷葬至本館等需求,請於期限內盡速至本所辦理。
※※注意事項:
1.本館塔位不接受預售,雙人櫃位需有一方死亡後方得登
記。 2.本鄉鄉民於本(108)年10月2日前登記購買,須於一個月內
完成繳款、一年內晉塔,仍享八折優惠。
*洽詢電話:08-7933996生命紀念館